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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如何申请父母移民美国

时间:2010-01-21 09:3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糊口和永久居留的正当资格。美国永久正当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糊口和永久居留的正当资格。美国永久正当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假如此美国公民是通过正当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因为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支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划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假如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 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需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 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央的通知,然后预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假如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正当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口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假如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题目被拒绝I-485的申请。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仍是有效的,只要求是正当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正当化了,即正当栖身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划定:假如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旧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旧有不被答应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由于移民法划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答应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支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假如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 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旧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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