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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签证办理须知

时间:2009-05-07 16:5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护照与签证的种类 护照的分类 外交护照(红皮) 公务护照,俗称大公务(墨绿皮) 因公普通护照(褐色、深绿) 因私普通护照(深红与葡萄紫) 常用普通签证的分类 ---个人签证
  

一:护照与签证的种类

护照的分类


— 外交护照(红皮)

— 公务护照,俗称“大公务”(墨绿皮)

— 因公普通护照(褐色、深绿)

— 因私普通护照(深红与葡萄紫)

常用普通签证的分类


---个人签证(每个人护照上都有签证),按照入境目的又可分为:旅游、商务、学习、工作签证等。

---团体签证(一团只有一张带名单的签证,个人护照上可能空白或只有团队签证号码/韩国新加坡)

---落地签证(抵达目的地国家后在机场现场申请、核发的签证/泰国)

---返签(即在目的地国家申请并获得的入境许可,可以是签证原件邮寄过来,也可以是入境时对方派人到机场接入/新加坡马来西亚)

---过境签证(即为进入目的地国家而必须途经并入境第三国时,视第三国的移民政策和过境逗留时间的长短而可能需要申请的签证/日本澳大利亚)

二:签证须知

(一) 领区划分:以护照签发地为准,居住在相应省区的中国居民只能在对应的使领馆办理签证申请。

澳大利亚: 广州领馆:福建、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湖南、云南

上海领馆:上海、安徽、湖北、江西、江苏、浙江

其它地区在北京大使馆办理

日本: 沈阳领馆:东三省

上海领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其它地区商务签证及团队旅游签证在北京大使馆办理

菲律宾: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

厦门领区:福建、浙江、江西

德国: 上海领馆:上海、江苏、安徽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浙江

英国: 上海领馆:上海、浙江、江苏

广州领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法国:上海、广州领馆领区同英国,武汉领馆:湖南、湖北、江西

申根国家范围:(SCHENGEN STATE)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意大利、希腊;冰岛、芬兰、挪威、瑞典、丹麦。15国通用一种(任何一国)签证。即:持有任何一国签证均可在上述15国内自由旅行。申请前提:在该国停留时间最长,或主要商务活动发生在该国。

***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同时,须提供领事馆管辖地有效的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如北京户籍人执北京颁发护照常住上海,则签证在上海签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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